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《北京市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《北京市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- [主题分类]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/财政
- [发文机构] 北京市财政局
- [实施日期] ----
- [成文日期] 2025-02-11
- [发文字号] 京财税 〔2025〕 173号
- [废止日期] ----
- [发布日期] 2025-02-13
- [有效性] 现行有效
京财税〔2025〕173号
各区财政局、园林绿化部门:
为规范本市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,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〈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税〔2024〕15号),结合本市实际,我们制定了《北京市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》。经报请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北京市财政局
北京市园林绿化局
2025年2月11日
- 附件:北京市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